说明如下:
1.2015级新生应征入伍保留入学资格的,是学生本人到入伍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领取并填写《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由征兵办将《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寄送高校招生部门办理入伍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2.由学生本人或家长到校办理手续的,请告之考生到北区主楼204室办理相关手续。招办联系人刘会华,联系方式0533-2828111;13573339988。
3.已办理应征入伍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未办理但已经确定要办理该手续的),系院迎新系统中不用点报到,考生不用交学费,已缴费的考生请于9月7日以后(9月7日当天不办理)持录取通知书、缴费单据到北区主楼二楼204室签字,再到北区主楼一楼105室办理退费手续。
4.应征入伍保留学籍的在校生请到北区主楼9楼927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办理。联系人毕瀚文,联系方式:0533-2348637;13583396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