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正文

]淄博职业学院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与运行工作方案

时间:2017年11月06日来源: 作者:点击:

2017年5月9日学院发布了《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与运行工作方案》,各部门根据工作方案积极推进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与运行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进一步推进本学期学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的建设与运行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本学期工作思路

延续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工作思路,继续推进诊改工作向纵深发展。在完善目标体系和标准体系的基础上,重点是构建各部门重点工作的质量改进螺旋,全面完成智能校园管理平台的建设和应用,逐步建立诊改工作常态化的体制机制,形成鼓励创新、包容失误、褒奖改进、追求卓越的现代质量文化。

二、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与运行工作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详见《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与运行工作方案》。

三、本学期工作目标

继续深入开展诊改工作宣传和培训,持续完善学院各层面的目标体系和标准体系,构建各层面、各部门主责的质量改进螺旋,建成智能校园管理平台并投入试运行,推动自我诊改成为全体教职员工的理念共识。

四、工作任务及进程

    (一)诊改工作宣传与培训

1.完善学院诊改网站

责任部门:诊改工作办公室

2.完善学院诊改宣传栏

责任部门:宣传统战部

3.完善各部门诊改专栏

责任部门:各部门

4.组织校内外的诊改工作培训

责任部门:诊改工作办公室

    (二)推进工作流建设

质控与绩考办负责工作流程制定工作的总体规划。办公室牵头负责各部门开展工作流程的制定与完善工作,信息办负责技术支持。2017年10月31日前,各部门根据诊改工作和教育管理信息化相关要求,立足部门实际,以制度为依托,全面梳理各项工作流程,并提报至少2项工作流程。2017年11月30日前,各部门继续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建立的工作流(需注明是否涉及使用学院公章的需求)。2017年12月31日前,信息办根据部门提报情况,完成工作流程的建设,并在智能校园管理平台运行。

分管领导:田立忠

牵头部门:办公室

责任部门:各部门

(三)完成岗位说明书修订工作

组织人事处负责统筹各部门,完成岗位说明书的修订工作,2017年11月30日前完成。

分管领导:孙启友

牵头部门:组织人事处

责任部门:各部门

(四)构建专业和课程分类建设体系

教务处负责制定学院整体专业和课程分类建设目标、专业和课程分类建设标准,指导各系院制定《各专业建设目标和标准》以及《各系院课程建设目标和标准》,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教务处负责提出学院教师教学成果管理系统建设需求,由信息办负责技术支持,2017年11月10日前建成并开放使用。

分管领导:姜义林

牵头部门:教务处

责任部门:信息办、各系院

(五)完善师资队伍建设目标体系和标准体系

组织人事处负责完善学院整体师资队伍建设目标和标准,按照职称分级完善教师个人发展标准,指导各系院制定各专业师资队伍建设目标、标准以及教师个人发展目标、标准,2017年10月31日前完成。

分管领导:孙启友

牵头部门:组织人事处

责任部门:各部门

(六)完善学生全面发展目标体系和标准体系

学生处负责制定学院整体学生发展目标和标准,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学生处指导各系院制定各专业学生发展目标和标准,学生个人全面发展标准由基本标准加专业特色标准组成,2017年10月20日前完成。

分管领导:高霞

牵头部门:学生处

责任部门: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团委、创新创业学院、各系院

(七)完善各部门的目标体系和标准体系

各部门根据学院各层面整体的目标体系和标准体系,于2017年10月31日前完善本部门的目标体系、标准体系。

责任部门:各部门

    (八)构建质量改进螺旋

1.根据学院整体目标体系和标准体系,指导各部门规范工作制度和流程,履行工作职责和任务清单,形成学校层面的质量改进螺旋,逐步建立学院质量改进机制。

分管领导:姜义林

牵头部门:质量控制与绩效考核办公室

责任部门:各部门

2.依托专业(含课程)发展中心,根据学院整体专业(含课程)分类建设目标和标准,组织实施学院整体专业(含课程)建设,形成学院整体专业(含课程)建设的质量改进螺旋,初步建立学院整体专业(课程)建设质量改进机制。

分管领导:姜义林

牵头部门:教务处

责任部门:各系院

3.依托教师发展中心,根据学院整体师资队伍建设目标和标准,组织实施学院整体师资队伍建设,形成学院整体师资队伍建设的质量改进螺旋,初步建立学院整体师资队伍建设质量改进机制。

分管领导:孙启友

牵头部门:组织人事处

责任部门:教务处、各系院

4.依托学生发展中心,根据学院整体学生发展目标和标准,组织实施学院整体学生全面发展,形成学院整体学生发展的质量改进螺旋,初步建立学院整体学生全面发展质量改进机制

分管领导:高霞

牵头部门:学生处

责任部门: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团委、创新创业学院、各系院

5.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目标体系和标准体系,组织实施各项工作,形成本部门主责的质量改进螺旋(2-3项),初步建立部门工作质量改进机制。应聚焦部门工作职责、注重问题导向,针对本部门实际存在的突出问题,构建有效的质量改进螺旋。

责任部门:各部门

(九)建成智能校园管理平台

1.整体推进智能校园管理平台建设工作

信息办统筹负责智能校园管理平台建设工作,相关部门与信息办密切协同,整体推进智能校园平台建设工作,2017年底质控与绩考办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项分析与考核。建设期间,信息办可根据工作进展随时进行专项调度。

分管领导:高爱国

牵头部门:信息化办公室

责任部门:教务处、组织人事处、学生处、质量控制与绩效考核办公室

2.基本建成专业(含课程)发展中心并全面使用

在基本建成专业(含课程)发展中心的基础上,重点做好智能课堂建设。2017年11月30日前,完成智能课堂的测试并全面投入使用。

分管领导:姜义林

牵头部门:教务处

责任部门:各部门

3.完善教师发展中心并全面使用

分管领导:孙启友

牵头部门:组织人事处

责任部门:各部门

4.完善学生发展中心并全面使用

将学生全面发展的有关数据全部录入学生全面发展中心,学生发展中心投入试运行,于2017年10月31日前完成。

分管领导:高霞

牵头部门:学生处

责任部门:各部门

5.完善学院质量管理平台建设并全面使用

2017年10月31日前,完成学院质量管理平台建设并投入试运行,各部门根据工作实际于10月31日前将已经完成的常规工作清单、工作计划、临时任务等相关材料上传质量管理平台,并完成1次自主诊改和自主评议。2017年12月1日正式运行,年底依据质量管理平台数据进行绩效考核。

分管领导:姜义林

牵头部门:质量控制与绩效考核办公室

责任部门:各部门

6.各部门使用学院智能校园管理平台(“三中心一平台”)

2017年12月31日前,各部门根据相关部门的要求使用学院智能校园管理平台,并及时反馈使用过程中的问题,不断完善学院智能校园管理平台。

责任部门:各部门

(十)完成本学期诊改工作的阶段性总结与检查

1.各部门进一步完善目标体系和标准体系、构建本部门主责的质量改进螺旋(2-3项,参见附件1),总结本学期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完成“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与运行学期报告”(参见附件2)。本学期工作任务及进程一览表详见附件3,请于2018年1月10日前,将各部门主责的质量改进螺旋(2-3项)、各部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与运行学期报告的电子稿发至李联卫内部邮箱。

2.诊改工作办公室将按照工作进度安排进行实时调度,并于本学期末组织诊改工作检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部门主责工作质量改进螺旋(参考模式)

2.部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与运行学期报告(参考格式)

3.本学期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与运行工作任务及进程一览表    

  附件1-3.rar                       

诊改工作办公室

  2017年11月6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