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15年继续开展单独招生

时间:2015年06月23日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ddw点击: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 》(鲁教学字〔20155号)文件要求,2015年我省稳定现有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试点范围和招生规模,招生学校保持42所试点高校不变,招生规模依据各校经核定的高职招生计划数确定,原则上控制在各校高职招生规模的30%以内我院2015年继续开展单独招生,招生计划1800人,招生专业45个,计划数居山东省首位。学院招生网站将及时发布有关招生信息,请予关注。

我院从2010年开始开展单独招生,连续五年圆满完成单独招生计划。我院作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一直是考生报考的热门院校。对有志报考我院的考生来说,参加单独招生,消除了高考招生平行志愿录取的不确定性,回避了高分考生扎堆报考的不利局面,提高被我院录取的机率。

目前,我院单独招生工作即将开始。为让考生提前做好准备,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已经参加山东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考生均有资格报考单独招生。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直接向招生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并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备案后进入对口专业学习。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请关注我院招生网站发布的报名要求与安排。预计将在3月中旬左右开始。具体招生专业、招生计划、考试方案等,考生可于3月中旬后从我院索取单独招生简章或登录我院招生网站查询并办理网上报名。

三、考生待遇:根据教育部规定,单独招生计划是普通高校统招计划的一部分,经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待遇完全相同。凡已被各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春季、夏季高考报考我院。

欢迎广大考生和家长拨打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533-2828111,2348111,2821888,2342088,2821333,2342033,2821666或登录学院招生网站http://zb.zbvc.cn了解相关招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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