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获批山东省退役士兵单独招生免费教育试点院校

时间:2017年06月01日来源: 作者:点击: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退役士兵单独招生免费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12号),自2017年起,我省在高职院校单独招生中组织开展退役士兵单独招生免费教育试点,试点院校20,参与试点的高职院校均为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或山东省技能特色名校,共安排招生计划2000人。我院招生计划100人,招生专业5个,分别是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市场营销,各列招生计划20人。

报名条件:符合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夏季高考)报名资格,且2011年(含)以后入伍并自主就业的山东户籍退役士兵。

报名程序:退役士兵参加单独招生报名,首先应到本人户籍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开具退役士兵资格审核登记表,然后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县(市、区)民政部门开具的退役士兵资格审核登记表,到本人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现场报名和确认。现场报名及确认时间为531日至62日(每天工作时间9:0018:00)。

已参加我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夏季高考)报名的退役士兵,也可参加本次单独招生报名。允许考生参加多次考试、参与多次录取、自主择优入学。

志愿填报: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66日,登陆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www.sdzk.cn),进入退役士兵单独招生信息平台填报志愿。每名考生可以填报1个院校志愿,3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考试及录取:考试由各试点院校单独组织实施,考试时间为610日至11日,考试方式主要为面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具体我院的考试时间请考生登陆我院招生网站查询(zb.zbvc.edu.cn/)。录取由各试点院校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报考专业和学校培养能力确定,录取工作应于620日前完成。各试点院校将拟录取名单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第二天,试点院校将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和数据库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退役士兵单独招生试点是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相关政策的具体举措,具有两大特色。

特色一:退役士兵单独招生是在具备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资格的部分高校中,选择技能型、应用性强的特色专业,采取单列计划、单独划线的方式面向退役士兵单独招生,帮助退役士兵通过优质职业教育掌握一定的专业技能。

特色二:免费教育。退役士兵就读高职院校,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并按每人每月400元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每年补助10个月,寒暑假除外),补助期限为3年。所需资金由省财政按每生每年10000元的标准和学生数核定下达有关高职院校。

欢迎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踊跃报考。我院招生咨询电话:0533-2348111 2342088 2821888 2342033(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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