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免试材料的通知

时间:2017年11月21日来源: 作者:点击:

系院、联办学校、技师教育合作培养专业: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专升本考试实施免试政策。为做好我院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考试报名工作,现将免试政策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免试入学。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中征集新兵工作的通知》(〔2002〕参联字1号)要求,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免试升入本科学校相关专业学习,具体办法参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高职(专科)学生参军立功退役后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鲁教厅办发〔2016〕8号)(见附件3)执行。

二、免于专业综合课测试。过程性考核合格、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相关专业技能大赛获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一等奖的学生,在专升本报考与获奖项目相关专业时,可以免于专业综合课测试,并将专业综合课计为满分。

过程性考核的主要内容:

1.思想品德情况:包括专科学习期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社会公德的情况,参加学校或班级组织的思想教育活动、政治学习和社会公益活动的情况及其他体现学生思想品德的情况等;

  2.学习情况:包括专科学习期间必修课和规定学分内应修选修课的学习情况等(含初次考试成绩情况和补考成绩情况);

  3.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获得技能证书的情况等;

  4.身体健康状况;

  5.其他体现学生特长和全面发展方面的情况。

  在校学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过程性考核不合格:

  1.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因考试作弊或其他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受到过学校记过以上处分的;或受到学校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尚未解除的;

3.有4门及以上课程(含必修课和规定学分内的应修选修课,下同)初次考试不及格的;或有1至3门课程初次考试不及格,经一次补考仍有不及格课程的。

请各系(院)、联办学校、技师教育合作培养专业将符合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报考条件(请参考附件1:《通知》要求)且过程性考核结果合格,并申请免试的获奖人员名单及材料于12月4日前报送北区立德楼204房间招生办公室,我院将统一汇总报送省教育厅学生处。省教育厅审核确认后,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作为免于相关测试的依据。申请免试材料包括考生身份证复印件、证书复印件、汇总表(汇总表格式见附件2,由考生所在系院汇总并盖章)纸质版各一份,汇总表电子版同时发送马宁平台邮箱。

联系人:马宁,电话:2348111。

 

附件1: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2018年专升本免于专业综合课测试学生信息汇总表.doc 

附件3: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高职(专科)学生参军立功退役后专升本工作的通知.doc


招生办公室

2017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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