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20年开展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时间:2020年05月09日来源: 作者:点击:

近日,我院2020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相关工作启动。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2020年继续开展单独招生,并新增综合评价招生。

今年我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为3510人,其中单独招生计划1200人(含退役军人计划176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2310人。单独招生的招生对象为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综合评价招生的招生对象为我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高中学业成绩不合格者不得报考。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未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可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补报名工作的通知》参加高考补报名,补报名自5月11日开始。

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须于5月21日至24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选报学校和专业。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同时组织,二者不可兼报,考试科目为总分300分的职业适应性测试(网上考试)。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已通过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的,可向我院提出免试录取申请。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学校,并于规定时间提交申请及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所报专业类别应与获奖的专业相近。同时,我院单独招生免试录取的技能大赛获奖新生享受学院相关奖励政策。

据悉,2020年我省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院校共93所。根据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且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春季、夏季高考及录取。

目前,我院招生办公室已公布了相关联系方式。考生可拨打服务电话0533-2348111、2821333、2342088 、2821888、2342033(传真),或通过QQ466112893、345720406、2324825982、1781764582进行咨询。分专业招生计划、考试时间、职业适应性测试具体要求与实施细则等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相关信息均通过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zb.zbvc.edu.cn/)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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