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的通知》(鲁招考委〔2015〕11号)要求,为做好我院2015年招生录取工作,特成立2015年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录取工作。
组长:张爱民、杨百梅
副组长:孙启友、曾照香
成员:赵建业、姚辉波
领导小组下设录取组、督察信访组,其组成与职责如下:
录取组:
组长:赵建业
成员:丁大伟、王亮、计算机技术人员
职责:
1.自觉遵守国家的招生政策,认真履行本校公布的招生章程。
2.根据公布的分数线情况和有关规定,原则上在本校招生计划1∶1.2的比例以内,确定本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
3.按照网上模式进行录取,高校采取网络方式通过计算机审阅考生电子档案,完成录取工作。遵守各批次录取时间规定,按时完成投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4.严格执行录取工作程序,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确定投档考生是否录取及所录取的专业。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不得拒绝接受非第一志愿或征集志愿考生。
5.对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出的复议要求或录取中的特殊问题,经领导小组研究后,形成决议后迅速作出书面答复。
6.安排录取工作场所,配备计算机等设备,并保证网络安全和畅通;做好登录口令的保密工作;有专人值班,配备传真机等通讯工具,确保联络通畅。
督察信访组:
组长:姚辉波
成员:蔡彬、延锦丽
职责:
1.公布本校招生录取监督信访电话,0533—8390001。
2.负责录取现场的监督检查。
3.负责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事件。
4.负责接待考生或家长来访,处理群众来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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